虛擬貨幣交易虛火須降溫
——訪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長武長海
“幣圈”的虛火越來越旺,新手入局,玩法熱鬧。www.emoneybtc.com這股炒幣熱潮為何卷土重來?與2017年那一輪ico熱潮及之後的“一刀切”監管有何關聯?記者為此專訪了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長武長海。
他表示,健康的虛擬貨幣交易市場應包括:合法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要素。我國虛擬貨幣市場交易熱度在2017年八九月達到了頂峰,後來政府監管部門果斷出手,但交易並沒有實質性停止,一部分轉移到地下交易,另一部分轉移到國外交易。為了徹底鏟除虛擬貨幣交易的土壤,中國監管部門正計劃對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場外市場集中交易進行打擊,打擊對象包括提供場外集中交易的場所和平台、為此類交易提供清算結算服務的服務商、為集中交易提供做市商服務的機構和個人。屏蔽國內場外集中虛擬貨幣交易的網站平台、為國內用戶提供虛擬貨幣集中交易服務的境外網站平台,並關閉其APP。這些措施一旦得到有效實施,非法虛擬貨幣交易在中國境內就會得到實質性控制,切斷虛擬貨幣交易可能帶來的各種風險。
虛擬貨幣本身不具有價值 記者:伴隨虛擬貨幣交易市場各國監管部門認識的不一致性,最近在國內外掀起新一輪炒幣熱潮,一些與區塊鏈有關的公司和股票也得到熱炒。為何政策一直在打壓和禁止,但虛擬貨幣的交易、分叉一直沒有停止,大趨勢後面有何深層次的原因?是否有經濟形式和資產配置方面的原因? 武長海:虛擬貨幣的交易包括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加密貨幣和其它各種代幣(ICOs)。一般來說,數字加密貨幣自身具有價值(如同現金和黃金),可被用於購買、出售及進行其它金融交易。數字加密貨幣設計之初與長期存在的貨幣體系具有相似職能,但沒有政府背書。ICOs與加密數字貨幣同步增長起來,包括公司與個人利用加密數字貨幣開展的企業及項目融資行為。因此,ICOs與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具有關聯性,比特幣等加密數字貨幣的交易價格與其它ICOs交易價格的增長或減少具有一致性。
虛擬貨幣的交易,尤其是區塊鏈技術為代表的比特幣自2009年出現之初,各國政府都持寬容的態度,其市場發展完全是自發狀態,但隨之欺詐、價格操控、盜竊等問題開始大量出現,政府監管部門出面進行干預和進行監管是必然的。最近,歐盟正計劃出台監管措施,美國開始將虛擬貨幣市場納入到證券和期貨法律監管。2018年1月20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美國商品期貨委員會(CFTC)發表關於虛擬貨幣市場執行行動的聲明:當市場參與者一旦以提供數字化工具的名義進行欺詐時,無論其以虛擬貨幣、硬幣、代幣或者其它形式,SEC和CFTC都將對此類數字工具進行項目實質審查,並起訴違法行為。 虛擬貨幣交易在缺乏政府准入和監管的情況下,在我國和一些國家得到迅速蔓延,主要是受各國資本的“引導”。自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各國金融監管經歷了從“緊”到“松”的過程,各種創新性金融行為得到默認或寬容。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得到快速發展,各種打著“金融創新”幌子的商業模式開始大量出現。虛擬貨幣的出現和繁榮在此背景下出現。虛擬貨幣既不可能成為代替貨幣成為一般等價物,也不可能成為有價值的“商品”,因為其本身不具有價值。現實生活中出現的虛擬貨幣繁榮,主要是源於資本交易和資本獲利的需求、人類貪婪的本性和投資者的無知。
各國協同監管以防止套利 記者:從成效來看,“治堵”的辦法沒有解決問題,在虛擬貨幣面前,監管表現得較無力,您對“擁抱式”的監管有何建議? 武長海:對虛擬貨幣交易市場的監管,最終是從保護中小投資者的角度出發的。虛擬貨幣市場的出現、發展,其價值何在?無論對於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的發展都沒有促進作用,與個人財富的增長也沒有任何關系。虛擬貨幣市場在合法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方面都存在問題,這樣的市場從長期來看都是一種危害。 當然各國的態度不一致,放松監管的國家也許能就此獲得額外收益,如印度就准備對比特幣交易進行征稅,還可以獲得來源於其他國家的洗錢資金等,也就是獲得監管套利。所以,各國應當協同監管,防止監管套利。對於我國而言,應進一步加強監管,堅決鏟除非法虛擬貨幣交易的土壤,防患於未然。2017年11月,德勤發布《區塊鏈技術變革:來自GitHub平台的見解》的報告,認為在GitHub平台上運行的近9萬個區塊鏈項目存活的只有5%左右,項目平均壽命1.22年。可見,區塊鏈技術的應用成熟和市場化場景應用,還有很遠的路要走,熱炒只能是泡沫。 對於中國來說,禁止一切虛擬貨幣交易,可能會付出一部分諸如監管套利帶來的資本外流、資本所得稅等成本,但相對於其給中國經濟中小投資者帶來的保護等益處來講,收益是大大高於成本的。中國監管部門果斷出手,判斷很准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