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美國的STO市場已經發展得很快。www.emoneybtc.com每個細分領域中更多的機構在出現;更多的項目在等待著通過STO的方式融資並上市進行交易;美國海外項目到美國采用STO方式進行融資的熱情也非常高。那麼現在美國海外項目到美國采用STO方式進行融資的可行性有多大呢?我認為在目前這個階段,采用這種方式進行融資的挑戰還是非常大的。
在美國的相關的監管政策方面,STO所依據的法律條款沒有任何改變。主要還是依據監管條例Reg D、Reg S和Reg A+進行融資。在這些監管條例的定義范圍內,ST被視為另類資產,是基於證券登記豁免的方式,在合格的投資者范圍內進行私募。由於合格投資者的要求非常高,所以融資的額度就受到非常大的限制。但是Reg S允許向海外的投資者進行資金募集。這就給STO的實操者們一定的運作空間。
實際上目前的美國STO市場中,基本上都是采用Reg D和RegS同時向美國的合格投資者和海外投資者進行資金募集。而且在一些實際的資金募集案例中,海外投資者的人數要遠遠多於美國合格投資者的人數。依據Reg A+進行的STO資金募集,類似於一個小的IPO。需要通過SEC的審批。采用Reg A+進行融資的項目需要有兩年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這就比通常的STO項目要要求高。因此目前美國STO市場中這樣的案例還比較少。總的來說,美國目前的相關監管條例依然沒有改變,依然把STO限制在一個非常小的范圍內。
在STO市場提供服務的機構方面,各個細分領域中有更多的機構出現。這為STO項目融資方提供了更多的選擇。這些細分領域大概可以分為ST發行平台,營銷平台,交易平台和資產托管公司。在發行平台領域,現在已經有Polymath、Harbor和Securitize等。在營銷平台方面,有Indigogo,Republic和Coinlist。在交易平台方面,有TZero,Open Finance Network以及不斷湧現出來的ATS交易平台。在資產托管公司方面,也有Bitgo和Prime Trust等等。除了以上這些在細分領域提供服務的平台之外,還有的公司提供一攬子的解決方案如Templum和Sharepost。這些平台的出現為STO融資方提供了更多的選擇,同時也對融資方的挑選能力提出了更大的挑戰。STO項目融資方需要找到同自己匹配的各個服務方,才能完成預期的融資目標。
在STO市場提供金融服務的機構方面,美國開始有更多的相關金融機構進入這個市場。按照現在的金融牌照的分類,能夠提供相關服務的金融機構數量應該會很多。譬如能夠提供證券交易活動的Broker Dealer就有3000多家,能夠提供交易服務的ATS機構有接近100家。傳統的資產托管公司如Fidelity也開始提供加密數字資產的托管服務。所有這些金融機構的參與,會讓美國的STO市場更加高效。
美國STO市場中相關技術的發展同樣處在非常早期。在技術標准方面,行業中的共識應該是基於ERC20標准來發行ST產品。估計采用另外標准的技術方案很難在市場中推廣應用。在區塊鏈技術的應用方面,區塊鏈技術在這個領域的最直接的應用就是交易後清算。但遺憾的是,目前美國的STO市場中,只有一家采用區塊鏈進行交易後的清算,其他的交易平台都是采用傳統的中心化的交易清算系統。
在基於STO進行融資的資產種類方面,目前最大的資產類型應該是美國的不動產。由於美國不動產的資產體量、目前這類資產流動的低效性、市場對此類資產的信任性、市場對此類資產的需求以及相關監管政策的適用性,所有這些因素都導致美國的不動產是目前采用STO方式進行融資的非常合適的產品。此方面率先的案例就是St. Reggis在科羅拉多的滑雪旅游地的一個不動產項目的ST融資。目前市場中正在有更多的不動產采用這種方式進行資金募集。第二種采用STO方式進行融資的資產類型應該是私募基金。但這種資產類型在資產體量方面要遠遠小於不動產的資產體量。第三種資產類型才是公司股權類的資產。
那麼,目前的美國STO市場的現狀是否適合於海外項目美國進行融資呢?我認為這種挑戰還是會非常大的。以上介紹表明美國STO市場盡管發展速度非常快,但還是處在早期。目前采用這種方式進行融資的挑戰還是很大的,特別是對於美國海外項目。我四個月前寫的“STO,那就是一場游戲一場夢”中的各種不利因素依然存在。
首先,目前的美國STO市場的服務容量有限。現在已經有上百個項目在排隊等著采用這種項目進行融資。相關的服務機構如發行平台和交易平台正在忙於項目審查和技術准備方面等工作。其次,投資者的范圍也非常有限,這極大地限制了STO項目的融資能力。美國合格投資者可選擇的投資標的很多,所以STO項目如果想吸引這些投資者,那麼項目本身的價值就要非常強。
對於美國的海外投資者來說,現有的美國服務機構並不擅長這個方面。再加上全球范圍內投資者對STO認識依然有限,所以這都限制了STO項目可觸到的投資者。在項目本身方面,美國海外的項目需要同美國本土的項目進行競爭。這就對海外項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不是絕對有特色並且能被美國投資者知道並認可的項目,那麼融資的難度就會非常大。所以綜合以上考慮,我認為對於大多數美國海外項目來說,目前在美國采用STO的方式進行融資並不適合。
盡管如此,我也不認為美國海外的項目現在就沒有機會到美國采用STO方式進行融資。那些具有區域特色或者是區塊鏈技術相關的項目依然有很大的可能性的。另外,我在四個月之前的文章中就提到,在這個流程中最關鍵的是投行。STO本身就是一個融資項目,所以投行在這個流程中的重要性同證券融資流程中的重要性一樣。這個投行應該熟知美國的STO市場,包括熟知美國的監管制度,了解美國STO服務機構的特點和它們之間的協作關系,特別是具有接觸到合格投資者的能力。當然他們還必須能幫助項目方設計出合理的通證模型,這樣才能充分發揮通證經濟帶來的商業方面的優勢,也才能打造出為投資者認可的競爭優勢。